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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体育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8-19 13:22:17

  华体会体育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1,860,5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5,837,2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7,697,74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华体会体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差异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3,213,612.71元,故实际募集资金结余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3,213,612.71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严格遵照相关协议履行。

  2021年1月8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复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严格遵照相关协议履行。

  2022年1月17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严格遵照相关协议履行。

  2022年7月26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严格遵照相关协议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浙江复洁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每个环节的提升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进行项目效益测算。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该事项已经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华体会体育、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69,377.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33,317.81元,母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51,333,317.81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21,921,092.0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体会体育,公司总股本101,860,5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5,837,2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7,697,74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华体会体育,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涉及现金红利分派,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27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0.21万元。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97.13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0.3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274.6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及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经董事会审核后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提请拟于2023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华体会体育,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按准则解释16号要求,对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曲献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王懿嘉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卢宇飞先生、独立董事李建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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